张山 三级高级法官
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裁判者,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司法权威,是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崇敬的法律工作者,是司法正义的化身。法官职业庄重、威严、神圣,因此,能够成为一个法官者都会感到骄傲自豪。
在宪法和法律面前,法官是铁面无私的包公,恪守职业道德,秉公办案,不徇私情。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
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哪里实现理想,哪里就是家园。作为基层法院的院长,我将为基层法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与全体干警一起为社旗这片热土的建设谱写出更精彩的篇章。
李林 四级高级法官
法院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的地方,在这里工作,我一直致力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而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就要做到公正、廉洁、为民。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对一名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也是公正司法的保障,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也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公正、廉洁、为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题,三者共同构成人民法院的思想品德,成为人民法院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同时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还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永军 一级法官
三十年法官生涯,让我真切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法官必须忠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忠于党,就要坚持党对司法事业的绝对领导,视党的事业高于一切,为党的事业舍得一切,做政治坚定的“清醒人”,做纪律规矩的“明白人”,做爱岗敬业的“用心人”,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忠于国家,就要信仰好,坚守好,维护好爱国主义精神,坚持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定不移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要不断丰富好、充实好、提升好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奉献聪明才智。
忠于人民,就要做“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焦裕禄式公仆,做“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杨善洲式党员,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坚定司法为民的使命。
忠于法律,就要树立法律至上的信仰,坚守“以事业为根基,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办案原则,把法律作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科 四级高级法官
有学者说“跟随民意的大众司法只会导致法律的堕落”,这种理念在西方国家也许是有道理的,但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一味追求法律效果,而丧失民意,那么这样的判决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会导致民众丧失对法律的信心。因此,法官要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中寻求最佳平衡点。在合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合理、合情、即符合最广大群众的认知和认可。
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一个案件不知道如何处理时,听听民意,问问良知,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就能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