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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 善意执行 消除双方隔阂

  发布时间:2021-11-30 08:20:53


    本报南阳讯11月24日,社旗县法院执行法官巧用善意执行理念,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做工作,消除隔阂,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0年8月6日,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李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6.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闫进猛、法官助理王新兵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进行了实地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李某已74岁,无经济来源。申请执行人张某因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憋了一肚子气。

    执行法官先对张某的遭遇表示同情与理解,并讲明李某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的情况,接着又找到李某的儿子,从民约良俗等方面做被执行人儿子的工作,并向他阐述拒不执行判决的危害,终于,双方达成了和解。执行申请人主动放弃了部分赔偿款。被执行人的儿子虽然经济也不宽裕,但也同意替母亲给付赔偿款。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顺利执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21年11月30日 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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