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河南某公司对外发布公告:该公司将于10月21日举行最后一届公开免费脐针培训,针对9月1日之前公司承诺过的所有脐针培训名额进行培训。2019年11月,李某向王某微信转账50000元,2019年12月20日、21日,李某向王某微信转账48000元,参加王某组织的针灸培训班。李某交纳上述款项后,王某向李某传授了部分针灸技术。后李某参加现场培训时造到家人阻止,遂与王某协商退款一事未果,酿成本案诉讼。
【裁判结果】
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李某培训费49000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检查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随着中医养生保健新业态的快速形成,消费者寻求中医培训、学习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的需求不断提高。由于民间中医药培训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该行业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因此消费者在寻求中医药培训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其资质、明确约定服务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