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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 强制腾房维权益

  发布时间:2022-04-07 10:41:47


   本报讯 (通讯员焦典范)3月31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处拒不交付的出租屋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有效维护执行公信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7年6月,原告社旗县某村委会与被告河南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用原告院内3间彩瓦房,租赁期暂定1年,租金每年1.5万元,每年土地租金1000元。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支付租金,亦未搬出租赁的彩瓦房,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腾出房屋,并支付租赁费用,但被告均置之不理,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尽快搬离房屋。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拒绝腾房。多次劝说无果后,3月31日,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历时3小时,房屋清场完毕,更换了新的门锁。执行法官将钥匙移交到申请人手中,至此,腾房顺利完成。②10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22年4月2日 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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