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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却享受不了工伤保险待遇 维权4年 法官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2-08-02 09:13:04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葛莹)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因工伤保险赔偿问题与所在公司产生纠纷。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18年12月份,王某在上班途中与一辆半挂车发生碰撞,王某因此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王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且属于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经劳动仲裁,王某所在公司应支付王某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王某所在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

   社旗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马艺哲了解到这场纠纷已闹了4年,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

如果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必将增加王某及其所在公司的诉累,因此,马艺哲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研判之后,通过电话、会面、走访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倾听双方诉求,从多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马艺哲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愿意协商解决纠纷。不过,王某所在公司表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比较困难,希望可以分期支付。王某考虑到企业目前的实际困难,在赔付金额上作出让步,并同意分期赔付。

   在马艺哲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以36万元为最终赔付金额的调解意见。至此,这起闹了4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⑥3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22年7月27日 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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