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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以“魂”“基”“廉”“能”四字方针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7-10 16:05:41


河南省社旗法院以“魂”“基”“廉”“能”为着力点,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打造核心价值观之“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革命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法院精神征文活动,每月召开一次“讲党性”、“重品行”、“树形象”、“比贡献”为主题的法官论坛,激发法官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筑牢核心价值观之“基”。发挥刑事、民商事审判在打击犯罪,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和解新模式,全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题,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各项措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整体工作全面推进,均衡发展。

三是突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倡导核心价值观之“廉”。利用电子视频滚动播放“五个严禁”、“七条禁令”等党纪院规;在局域网上,专辟廉政“警示台”,选编警示案例、廉政要闻等廉政教育资料;建立包公、海瑞,宋鱼水、陈燕萍为代表的古今代清官文化走廊,让全体干警学习先进典型,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素质建设,提升核心价值观之“能”。注重法学理论培养,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支持干警攻读高层次学历;注重岗位技能锻炼,抓好庭审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注重审判经验交流,依托“法官论坛”,邀请专家、业务骨干举办讲座,促进审判业务法官向审判业务专家发展。

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第一季度诉讼案件的结案率和调撤率同比提高3.2%和5.7%,发还、改判率均为0,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71%,实现了法官的零违纪。

责任编辑:社旗法院宣    

文章出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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