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陈 通讯员 焦典范)11月7日,社旗县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012年年底,王某(男)与张某(女)相识,并于次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育一子一女,其间购买1辆汽车。由于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出现裂痕,张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与王某离婚,女儿随张某生活,儿子随王某生活,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汽车归张某所有,张某向王某支付车辆折价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支付,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减轻双方讼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执行法官闫进猛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沟通。最终,双方逐步打开心结,进行车辆和折价款同时交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