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旗县法院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了“一表、一函、两书、一访”工作机制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12年至今,社旗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33次,得到反馈21次,被建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达19家。
“一表”是指法院各业务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的司法建议,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司法建议内容,案号,时间等。
“一函”是法院发出包括要求被建议单位对司法建议反馈的时间,反馈内容等文件。
“两书”一是《案例月刊》,主要是汇编法院审结一些对典型意义案例,用真实的事实来告诫被建议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制度、管理漏洞的必要性。二是指抄送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在时间限制范围内置之不理或拒不接受司法建议的,如果是行政机关则向上一级主管机关活泼纪检监察部门抄送司法建议;如果非行政机关,则向被建议单位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抄送。
“一访”是指司法建议制作完成后,半年或一年,由制作司法建议的部门或法官对被建议单位进行回访,听取改进情况,征求被建议单位在实施中的意见,为解决建议执行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达到督促落实、总结经验、提高制作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