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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为了让鸡长得快 饲料里掺甲硝唑

发布时间:2023-03-30 08:59:34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为让鸡长得快,给鸡喂甲硝唑。日前,某养鸡场负责人张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2年5月,张某为了让饲养的鸡生长更快,将其在药店购买的甲硝唑片粉碎后,添加到玉米饲料中,喂给鸡吃,随后,将喂过甲硝唑的鸡所孵的鸡蛋予以出售,获利3000元。之后被相关部门抽检认定该批鸡蛋不合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给产蛋期的鸡喂食禁止使用的甲硝唑,并将所产鸡蛋用于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上述判决,并依法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活动。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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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23年3月29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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