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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多元调解倾情化解一起对立严重的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2-07-10 16:27:49


    近期,河南省社旗县法院兴隆法庭以多元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冲突激烈、对立严重离婚案件。

    原告赵某(男方)与被告陈某(女方)在打工期间自由恋爱,于2001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原告一直在外打工。2002年,因与原告父母发生纠纷,被告陈某带子女回周口太康老家生活,10年来原、被告仅有的一些联系也是在电话中以辱骂、相互埋怨而告终,期间原告没有承担子女任何抚养费。2012年5月份原告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确认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归原告。由于10年来,双方没有见过一次面,所以开庭当日,原告方有16人,被告租车从周口太康老家带来的家属共计23人,双方剑拔弩张、对立情绪非常严重,在开庭过程中,数次发生肢体上的激烈冲突和言语上恣意谩骂。

    面临这种几乎失控的情况,兴隆法庭合议庭沉着应对:一是从法警局调来8名法警,预防暴力事件发生。二是分组倾听,及时把握善意信息。把法庭人员分成两组,分别接待原、被告及其父母,倾听他们的诉说,及时察觉到原被告担心离婚不利子女成长、内心并不是真心愿意离婚这一信息。三是多元调解,打破信任危机。针对被告指责原告买房却登记在原告姐姐名下这一事实,合议庭提出把房子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二子女未成年前,处分该财产须取得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的建议,得到双方的支持;经调解原告方愿意拿出6万元(原定调解数额为5万元)的补偿费给被告父母作为10年来抚养一双儿女的汇报,取得了原告方的谅解;鉴于原被告分居10年有余,双方同意给对方一个月的缓冲期,一个月后被告带子女到社旗与原告共同生活。四是团圆饭中现真情。鉴于原被告对立情绪缓和,合议庭决定趁热打铁安排一餐团圆饭以增进双方的感情,席间合议庭特意安排夫妻双方互敬一杯酒,子女对父母的美好祝愿而将这一冲突激烈、对立严重矛盾化于无形。

责任编辑:社旗法院宣    

文章出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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