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苏某了,在焦作,现在该怎么办?”“不要着急,我们立刻动身赶过去。”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立即赶至焦作,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2015年至2016年,苏某先后分3次向黄某借款共计140万元,用于南阳某公司生产经营,双方约定利息等事宜,并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南阳某公司对苏某上述借款本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6年,苏某偿还黄某利息7万元,剩余本金和利息,黄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将苏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苏某限期内偿还原告黄某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南阳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均未发现苏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南阳某公司也因经营不善已破产。几年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苏某住处查找,均未发现其下落,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组织干警出发,于当天22时许驱车300余公里赶到焦作,将被执行人苏某成功拘传。返回社旗后耐心对苏某释法明理,使苏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商量出一个还款方案。最终,这场民间借贷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体谅下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结案。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