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有风险 突击扣车促执行
本报南阳讯“刘法官,我立马还钱,你们别扣我的车。”近日,社旗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车辆进行扣押时,被执行人表示立即还款。
2020年3月,毕某向王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利息,张某、孙某、赵某三人对此笔借款进行担保。毕某向王某还款8000元后,王某多次索要剩余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毕某限期内偿还原告王某剩余借款及利息,被告张某、孙某、赵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4名被告均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4名被执行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欠款。执行干警通过对4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控,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车辆进行线上查封。近日,执行干警对查封车辆进行扣押,被执行人张某慌了神,立即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刘震 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