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社旗县某农业公司因种植需要,向南阳某公司购买一定数量的泡沫包装制品。经清算对账,社旗县某农业公司尚欠货款共计5.2万元,南阳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社旗县某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志浩积极与双方负责人联系沟通。被告表示自己是讲诚信的人,但目前资金流转不畅,等资金回拢将第一时间支付相关款项。考虑被告的现实情况、良好还款态度和原被告双方多年合作情况,原告同意给被告宽延还款期限,双方达成和解。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