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外卖骑手为准时配送、多接订单,在路上争分夺秒,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来担责?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某公司承接某外卖平台业务,李某系该公司雇员,该公司为李某投保有雇主责任保险。5月2日,李某驾驶电动车送餐途中,在社旗县某路段与步行的郭某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郭某无责任,李某负全部责任。
郭某因伤住院治疗。经诊断,郭某胸部损伤、跖骨骨折。由于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郭某将李某、某公司及某保险公司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4万余元。
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该案中,李某因工作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导致郭某受伤,系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某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保险公司根据李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应当由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社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限期内赔付郭某各项损失62696.14元。
办案法官介绍,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受伤,如果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的第三方承包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已为其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则属于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部分再由用人单位承担。提醒各位外卖骑手,送餐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行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以免陷入法律纠纷。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合法合规用工,积极为外卖骑手购买相关保险,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共同筑牢外卖配送路上的交通安全屏障。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