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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执结案件 维护企业权益

发布时间:2023-11-27 10:15:36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焦典范)“我们拖欠的货款及利息已经汇过去了,麻烦你们尽快将我们单位的银行账户解封。”近日,社旗县法院通过依法采取强制冻结措施,促使未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白纸黑字”兑现为“真金白银”。

   某医药公司与某医疗机构签订供货合同。后因某医疗机构拖欠货款,某医药公司将其诉至社旗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某医疗机构限期内向原告某医药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医疗机构未按时履行,某医药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但没有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经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半个月之后,因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信誉过关,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义务。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快速解冻被执行人账户,以保证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23年11月24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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