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日前,一起危险驾驶罪案及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在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让该校广大师生通过现场旁听的方式直击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今年1月,被告人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社旗县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187.01毫克。
社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5月,被告人陈某明知自己的高中同学王某(另案处理)用自己的银行卡为网络赌博团伙转账,仍先后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和支付密码借给王某使用,从中非法获利1500元。2021年6月至9月,陈某名下3张银行卡涉案违法犯罪资金流水为5055万余元。2020年7月,陈某名下银行卡向两名赌博网站平台代理人员(另案处理)的银行卡内转入代理佣金人民币共计4.5万余元。
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获取私利,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照《刑法》规定,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次庭审进校园,引导师生树立了法治观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筑牢了大家心中的法治“防火墙”。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