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社旗县法院执行局实行“两员一卡”制度

  发布时间:2012-08-21 15:30:39


    为拓宽执行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廉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社旗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两员一卡”制度,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外部监督,实行执行监督员制度。社旗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聘请了6名执行监督员,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和执行监督员证书,邀请他们参加执行听证,参与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和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向他们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整理、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他们反馈。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实行廉政监察员制度。由执行局副局长王忠义兼任执行局廉政监察员,接受执行局长和本院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局长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制度,协助局长对本部门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协助本院监查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执行局工作人员的举报和调查,对执行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告诫。

    三是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制作和发放廉政监督卡。在立案执行时向申请执行人和能够找到下落的被执行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赋予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举报权。

    “两员一卡”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好“两员一卡”制度,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强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对增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执行公开,提高执行效率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社旗法院宣    

文章出处:河南高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