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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夫妻闹离婚,都不想养娃,法院依法判决—— 不解决孩子抚养问题 不准离婚

发布时间:2024-06-25 09:52:58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夫妻双方竟然都不愿意亲自抚养孩子,法官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在该案中,李某与刘某于201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共同生活期间,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3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不准离婚。2024年3月,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法院,两人均表示愿意离婚,但却都不愿意亲自抚养孩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离婚纠纷案件,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唯一标准。在该案中,李某与刘某共同生活10年,育有一子,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难免磕磕碰碰,但并不必然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李某与刘某互相推诿,均不愿意抚养他们共同生育的孩子,试图逃避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不仅仅是解决夫妻两人的感情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李某要求离婚的请求,法院暂不予考虑,遂依法判决不准李某与刘某离婚。②3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24年6月5日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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