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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离职之后 被拖欠两个月工资 法官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4-10-25 10:31:45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2022年3月,郭某入职某酒店从事前台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工资按月发放。今年2月,郭某离职,双方因工资问题协商未果,郭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酒店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若干。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某酒店支付申请人郭某两个月工资共计5061元。后某酒店不服劳动仲裁裁定书,遂诉至法院,请求不予支付郭某工资。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马艺哲发现该案件虽然事实清晰,但存在多项争议点,并非简单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马艺哲从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异同与利益平衡之中寻找纠纷处理的最优解决办法。

   在调解过程中,某酒店表示郭某工资确实未发放,但事出有因,由于郭某违反规定为旅客办理“非实名”登记住宿,被公安机关查出后作出了对某酒店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郭某及前台登记负责人惠某行政处罚各3000元的处罚决定。但郭某迟迟未缴纳罚款,某酒店从郭某工资中扣除3000元,代其缴纳罚款。因郭某工作失职,给酒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酒店决定对郭某罚款4000元,对其主管领导也作出了相应处罚。郭某无故离职,未发放的工资也不足以缴纳两项罚款,因此不应再向其支付工资。被告郭某认为,行政处罚虽然属实,但酒店对自己的处罚过高,自己不认可。马艺哲从法理情等方面帮助当事人梳理争议点,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量将矛盾一次性解决。最终,在马艺哲的倾力调解下,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当场向被告支付工资1000元,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③1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24年9月26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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