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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三个统一规范司法建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14 11:21:03


    为增强司法建议的规范性,延伸审判职能,社旗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截至八月底全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7份,受到好评。

    一是统一建议格式。为了司法建议的规范,制定了司法建议文书的格式规范,明确规定了司法建议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应包含标题、文号、正文、主送及抄送单位等;正文要做到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依据充足,说理充分,建议客观合理,方案切实可行,确保司法建议质量;尾部要加盖院印标注日期,并注明回函地址。

    二是统一管理部门。明确规定院审判管理部门作为司法建议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司法建议的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司法建议书的发文编号由审管办统一编发,并对司法建议进行统一进行统计、归纳总结,充分整合、利用司法建议信息资源。

    三是统一建立跟踪台账。由审管办 建立总台账,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建立本部门台账。审判业务部门承办法官或者综合性部门工作人员在发出司法建议书后三日内将司法建议副本交审管办备案,并及时将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及被建议单位的反馈意见报审管办登记。审管办负责司法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司法建议发出一月后未收到反馈意见的,承办部门应向被建议单位进行询问、提醒或回访,必要时可向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推动司法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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