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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治报》:“活水养鱼”解困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1:47:13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焦典范)一边,原告公司运营困难急需资金;另一边,被告的生意也面临周转压力。如何做到既保障原告权益又能“活水养鱼”让被告的生意经营下去?8月11日,社旗县法院兴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优解”。

 自2023年起,某物流公司持续为李某提供快递运输服务,经核算,李某累计拖欠快递服务费19.32万元。经多次催收无果后,某物流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社旗县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李某名下银行存款8万余元。

 立案后,法官吴志浩仔细查阅卷宗,并联系双方了解案情,认为若简单判决,可能导致原告无法及时获偿、被告的生意丧失“造血”能力,造成“双输”局面。为寻求最优解,法官迅速转换思路,将工作重心转向调解,向李某阐明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增强其履约主动性,并积极与某物流公司探讨分期履行的可行性。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先行支付部分欠款,法院依法解除对剩余资金的冻结,保证其生意正常运转,剩余欠款由李某按约定分期履行。

文章出处:《河南法治报》:2025年8月13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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