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的钱我认,但最近实在困难,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在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的审判庭里,被告杨某面露难色,语气诚恳地道出了自己的窘境。近日,这起看似普通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在承办法官吴志浩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峰回路转,不仅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更实现了部分欠款的当庭履行,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充满温度的句号。
两年前,杨某向平安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并签署了相关的领用合约。然而,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杨某因故未能按时偿还欠款。尽管银行方面多次催收,欠款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至2023年12月,某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受让了该笔债权,取得了向杨某主张债权的权利。由于杨某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该资产管理公司遂诉至社旗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志浩仔细审阅卷宗,并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双方诉求。经过初步审查,吴志浩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并无实质性争议,完全可以快速判决。然而,在与被告杨某的交流中,吴志浩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关键信息:杨某并非有意赖账,而是因其近期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导致经济状况拮据,每月收入在支付基本生活开销后已所剩无几,确实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陷入了思考:一纸判决固然简单,但可能因执行困难变成“空文”;若能促成和解,既能帮助债权人尽快回款,降低追偿成本,也能给债务人赢得喘息之机,重塑其履行债务的信心和能力,这无疑是更具社会效果的纠纷解决之道。
思路既定,行动随之展开。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志浩办公室的电话成了连接双方的“热线”。他首先与原告某资产管理公司的代理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向其详细说明了杨某当前面临的实际困境,并从降低债权实现成本、缩短资金回收周期、化解潜在执行风险以及彰显企业社会责任等多个角度,耐心引导原告考虑债务减免及分期履行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也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诚信教育和法律释明,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必须端正态度,积极面对债务,并引导他结合自身实际收入情况,提出一份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以诚意换取债权人的谅解。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沟通协调,双方的态度逐渐发生了积极转变,均表示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吴志浩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调解当天,气氛从一开始的紧张逐渐走向缓和。杨某诚恳地说明了自身情况和还款意愿,并拿出了深思熟虑后的分期还款计划。某资产管理公司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也表示理解。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资产管理公司充分体谅被告杨某的难处,同意在欠款总额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放弃了部分本金、利息及手续费,并主动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杨某则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对于剩余欠款承诺于在年底前全部清偿完毕。
至此,一场原本可能陷入僵局的纠纷,通过法院温情而高效的调解得以圆满化解。这既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刚性,更彰显了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柔性智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