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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法官架“心桥”化纠纷 十数年欠款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6-04-15 18:19:18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跨越十数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以同理心架设信任桥梁,通过耐心释法、温情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隔阂,更促成当事人当庭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欠款。当“白纸黑字”的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这起长达十数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1年8月,王某与刘某就某医院门诊楼外墙干挂石材工程达成施工协议。2012年12月,工程顺利竣工交付。然而,自2011年至2023年,刘某陆陆续续支付116万元工程款,因双方未结算最终工程款数额,存有争议,刘某始终未能结清款项。王某多次催讨无果,加之双方沟通不畅,信任消耗殆尽。无奈之下,王某遂诉至社旗县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胡学朋认真审阅卷宗材料,注意到案涉工程完工已逾十年,双方曾有良好合作基础,纠纷之所以延续至今,根源在于对欠款数额的分歧以及后期沟通断裂。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确立了“以核促信、以调促和、以履止争”的审理思路,力求搭建一座化解矛盾的“连心桥”。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着手解决数额争议这一核心问题。他组织双方结合工程竣工交付的实际情况,仔细核算已付款与应付款项,并最终确认剩余未付工程款数额。在清晰明确的核算数据面前,刘某对欠款数额不再有异议,双方的对立情绪也随之缓和。

  数额厘清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继续调解。一方面,他向刘某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明确指出履行给付义务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修复个人信誉、轻装上阵再出发的长远之道;另一方面,他引导王某换位思考,从降低诉讼成本、避免程序空转的角度,寻求最优解纷路径。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刘某表示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王某亦表示理解,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一次性支付13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当王某接过这沉甸甸的13万元时,这起横跨十数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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