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多亏了你,这堵墙堵了二十多年,今天终于能透口气了!”随着调解协议签字落印,赵某与王某两家人紧锁多年的眉头终于舒展。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相邻权纠纷,用司法智慧消融了横亘在两家人心中的那堵“心墙”,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赵某与王某父母系前后院邻居。王某父母去世后,王某重建老宅,占用了赵某房屋周围的风道,并紧贴其房屋的墙体修建三道院墙,将赵某房屋的后墙及东山墙完全封入自家院内,严重阻碍了赵某房屋的排水与通风。后加之散水坡遭损毁,屋内常年渗水潮湿,墙体霉变,赵某欲修缮散水坡,却因受损散水坡位于王某院内,多次协商修缮未果,遂诉至社旗县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满仔细审阅卷宗,联系双方摸清矛盾根源。考虑到双方积怨已深、矛盾尖锐,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遂决定以调促和。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带领法官助理王鹏深入现场,实地勘查。争议现场,李满和王鹏逐段丈量、详细记录风道宽度、院墙走向和散水坡破损情况,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原来,多年对立之下,还夹杂着一桩土地权属心结。王某坦言,之所以百般阻挠,是因为认定赵某当年建房侵占了自家土地,“不归还土地,我就不让修散水坡。”赵某则执意要求拆除全部院墙,为此双方僵持不下。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调解,抽丝剥茧般厘清法律关系。李满首先向王某释明,房屋风道与散水坡是赵某房屋的必要附属部分,赵某依法享有通风、排水和修缮的权利,同时引导王某厘清争议边界:若坚持认为赵某建房占用了自家土地,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另案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绝不能以此为借口非法阻挠修缮,更不能以错对错、负气相争。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在肯定赵某要求修缮散水坡、留足风道的诉求具有正当性的同时,劝导赵某立足实际需求、互谅互让,优先解决排水安全问题,以恢复生活安宁为重,切莫被多年积怨所裹挟。
经过承办法官反复摆事实、讲法理、疏情绪,双方对立态度渐渐缓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两人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自费修葺屋后散水坡;王某将紧贴赵某后墙的院墙拆除0.5米,并承诺积极配合修缮施工。至此,横亘二十余年的“心墙”随之消融,两家邻居终于握手言和,这场持续二十几年的恩怨终得圆满化解,既守住了法律的尺度,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