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国际禁毒日来临,社旗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饶良镇初级中学,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禁毒法治课。
2025年秋季,董某将捡到的一颗罂粟果实内的种子播撒于三儿子家的菜地里。今年4月,民警走访时发现这块菜田里共有700株罂粟。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指控董某的犯罪事实,并出示相关证据。董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审理后认为,董某非法种植罂粟70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当庭判决董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详细讲解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法律后果,并郑重告诫学生们,罂粟绝非普通花卉或蔬菜,即使出于“观赏”“药用”等目的,只种一株,也属违法;种植数量达到500株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真实的案情、沉重的代价,让学生们深切认识到“房前屋后不能种,无知不等于无罪”。随后,承办法官向学生们发放图文并茂的禁毒宣传页,详细讲解毒品识别、防毒技巧等知识,并耐心解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们进一步增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意识。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