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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弟弟不满姐姐,拒付父亲赡养费 干警上门调解 化解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27 15:38:2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李大爷,这是您儿子给您的赡养费,我们专程给您送来了!”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王太阳专程赶到养老院,将赡养费送到年逾八旬的李老先生手中。

李老先生育有一子二女。2018年,李老先生因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计难以维持。由于3名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李老先生将他们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随着物价上涨,李老先生凭这些赡养费逐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无奈之下再度向社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提高赡养费标准。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老先生的3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50元。判决生效后,李老先生的儿子李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李老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太阳多次与李某沟通,李某表示,父亲原本住在姐姐家,他一直按照约定支付赡养费,但姐姐在没有与他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将父亲送进养老院,他因此心生不满,这才赌气拒付赡养费。

找准矛盾症结后,王太阳耐心劝导:“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更不能因家人之间怄气而拒绝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姐姐将老人送入正规养老机构,让老人得到专业照护,本质上也是一种赡养方式。姐弟之间对赡养老人的方式有分歧,可以好好商量,但绝对不能让老父亲为此寒心。”这番入情入理的劝解,让李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当即履行了拖欠的赡养费。考虑到李老先生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王太阳专程赶到养老院,将赡养费如数交到李老先生手中。⑥3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26年7月8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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