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始后,社旗县法院本着“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积极行动,对纳入活动范围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采取多项强有力的措施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社旗县法院妥善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社旗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南阳盛华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社旗县某住宅小区建筑工程后,周某等六人来带领200余名农民工先后在被告承建的5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从事主体、内粉、油漆等工作,工程结束后,南阳盛华建筑有限公司仅向周某等六人支付30余万元工资,下欠90.6万元,经周某等人多次催要,仍未支付。周某等六人诉至社旗县法院,要求南阳市盛华建筑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社旗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民一庭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有关部门在《南阳晚报》上对南阳盛华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审进行了曝光,南阳市清欠办限制该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另一方面社旗县法院对该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账户后,社旗县法院多次找被告做工作,希望被告主动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多项强有力的措施下,最终促使南阳盛华建筑有限公司主动与与周某等六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周某等六人撤诉。
社旗县法院进一步做好有关农民工的审判、调解和服务工作。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复杂案件,法院提前介入,优先研究,及时审签。简化审理程序,采用诉前调解、速裁、速执方式迅速解决纠纷,减轻农民工的诉累。安排好执行局积极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保证农民工足额、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