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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三项措施强化行政协调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2-13 15:38:24


    河南省社旗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工作的方法,将协调贯穿于立案审查和行政诉讼全过程,加强与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争取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使相关的民生问题得以妥善解决,2012年1到11月份,河南省社旗县人民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8件,审结117件,其中经协调原、被告双方和解撤诉的108件,协调撤诉率达93.16%,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立足为民促协调。社旗县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行政案件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法官走出机关,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方便,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促使双方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尽快解决纠纷。比如在下洼镇杜庄村146户居民诉下洼镇政府一案中,行政庭法官深入村各家各户征求农户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法律,取得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通过与行政相对方多次沟通,使其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

    巧借外力促协调。社旗县法院想方设法挖掘一切有利于协调的积极因素,巧借外力,使协调主体多元化。注意发挥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社会上有威望人士的作用,将法律和道理向他们讲透,再由他们去做思想工作,减少抵触情绪效果很不错。对登门说情的当事人的“关系人”,利用当事人特别是行政相对人对他们的信任,通过他们做协调工作,把有碍司法公正的人情关系转化成了协调工作的催化剂。

    加强部门联动促协调。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行政案件,积极向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汇报,通报案件情况,请求各级领导帮助和相关部门参与协调工作,营造行政诉讼协调“大格局”,形成协调工作的合力。今年召开多次行政案件协调会解决了一批群体性行政案件,受到好评。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    

文章出处:南阳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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