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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元的过年钱

  发布时间:2012-12-18 09:41:40


    那天我走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穿着讲究的五十多岁的女士同我热情地打招呼:“哎,兄弟,你现在工作还忙吗?”我看着眼熟,一时想不起她是谁。正当我在脑海中快速搜索时,她又笑着说:“兄弟,你是不是记不起我了,我是高——”我一下子想起来了,她就是我五年前我所办案件的一个被执行人高某。我连忙关切的问:“大姐,这几年你们怎么样,账还完了吗?”她笑着说:“账早还完了,这几年你常大哥和我在浙江做了个小生意,还算行。”她话头一转又说道:“谢谢那次你给我们留下400元过年,让我们一家人度过了难关。”

    话是从何说起呢?2005年的时候,我接手了一个案子,申请人沈某是一位六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人,他和被执行人常某、高某夫妇是朋友,因做生意,常、高夫妇俩向沈某借了13000元钱,后来常、高二人生意做赔了,沈某追要欠款数次无果,愤然起诉到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但欠款一直未还。常、高夫妇因债台高筑举家外出多年没音信。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分到了我手中。我约见了沈某,想了解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沈某满脸愁容,说常、高两口子几年前外出务工,只知道在南方打工,除了一座空房子,什么也没有。临别又念叨了一句:“啥门呢?官司是白打了。”我的心一下子揪住了。老百姓满怀希望地到法院打官司,到头来却只落了一纸判决和一声叹息!这是执行法官的无能和耻辱啊!我一定要想方设法办了这个案子。

    之后我找到了被执行人常某、高某在社旗县兴隆镇的家。大门紧锁着,锁已生锈,院子内长满了荒草,显然很久没住人了。主房是四间两层复式楼房,房后面是临街门面,但门也是锁着的。我走访了几家邻居,试图获取一些有关常、高二人的线索,但邻居都不知他二人的下落。只听说高某的姐家是兴隆镇的,我又费尽周折找到了高某的姐姐,但她推说不知道妹妹一家的下落。我用公告的方式送达了执行通知。之后我又到几家金融部门查询了常、高二人的存款情况,没有任何结果。至此,案件的执行进入了一筹莫展的疆局。本来这样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我不甘就此轻易放弃。

2006年四月的一天,我和其他几位同志下乡执行案件,路过兴隆镇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常、高夫妇的房子,意外地发现临街房的门敞开着,门口挂着一个牌子,上写“兴隆运管站”,莫非他二人回来了?我连忙让停车,下车询问后得知县运管所承租了这两间房屋办公。次日我到县运管所了解租赁房屋的详情,得知租金每月200元,每年支付一次,自2006年元月以来的租金尚未支付。一年的租金是2400元。我感觉案件似乎有了转机。随后我制作了扣留租金的民事裁定书,并向县运管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

    一转眼到了年底,这一天北风凛冽,雪花乱舞。一个中年女子走进了我的办公室,问:“哪位是吴法官?”我站起来说:“我就是,有什么事吗?”我注意到她头发蓬乱,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旧皮衣。她面露难色说:“我叫高*,沈*那个案件是你办的吗?”我颇感意外,干执行工作多年,很少有被执行人会主动找上门来。我暗想:我看你怎么说,弄不好我还要办手续拘留你。对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一向毫不手软。

我告诉她,我就是这个案件的承办人,示意她坐下。她坐下来嗫嚅着说:“吴法官,我今天来,是想让你手下留个情,租金不要扣完,给我们一家撇400元的过年钱。”

    我说:“这不行!法院已经作出了裁定,而且已经送达生效了,怎么能随便更改?”

    她眼中含着泪说:“不是我们两口子赖账不还,实在是因为生意赔了,还不起,要不然快50岁的人了,也不会出门下苦力。这几年挣的钱都还账了,我们一家就指望着房租过年,没想到被法院扣了。孩子学费也没着落……”

    干执行这么多年,听到哭穷的话太多了。我是不会轻易相信的。但这一次,根据前期的调查,我认定她说的是实情。对于本案,只能“迂回”而不能“强攻”,拘留她定然于事无补。我问她:“2400元的租金本来就不够,下余的部分怎么办?”

    高某想了一下,坚决地说:“我保证两年内还清,只是眼下这个年我们一家过不去。”

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这笔款应该妥当处理。如果把路堵死了,对整个案件的执行也不利。但若给她留下400元,申请人会不会答应?我想到了申请人沈某,既然他们以前是朋友,或许可以说和一下。我当即拨通了沈某的电话,让他马上来一下。当沈某出现在办公室的时候,高某走上前去向他表达了多年来的歉意,并述说了这几年的困难和艰辛。沈某表示同情和谅解。随后双方在我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扣留的这笔租金法院提取2000元由沈某领取,剩余的400元由高某从运管所领走。该案下余的款项由高某夫妻二人在两年内还清。一个“死案”就这样盘活了。双方都很满意。离开时高某说:“兄弟,谢谢你了。”所有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400元钱不算多,但也许可以让高某一家过上一个温馨祥和的新年。在这天寒地冻的季节里,她也一定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本来这是个普通的案子,已经过去多年了,但我没想到一次人性化的执行,竟然给当事人留下了那么深刻的印象,从而赢得了赞许和感激。我深有感悟,执行工作在加大力度、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还应该注重灵活多样地运用工作方式。要给予当事人以人文关怀,体恤他们的自然需求,顾及他们的感受和基本生活,避免事态僵持对立和矛盾激化,努力找寻案件突破口,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矛盾双方能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案结恩怨了。

作者 社旗县法院 吴志浩

责任编辑:社旗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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