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社旗法院桥头法庭三项措施积极应对新民诉法实施

  发布时间:2012-12-31 15:29:55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新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新修改的内容有了大幅变动,其中对基层法庭来说尤为重要的是简易程序的适用和小额诉讼的一审终审,为尽快适应并成熟运作,桥头法庭特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鉴于多数群众对新法的不了解,印制了小额诉讼风险告知书,将小额诉讼的范围及一审终审的规定在原告起诉时进行书面告知。

    二、针对新生事物不能一哄而上,应有逐步适应的特点,桥头法庭指定庭长专人负责承办此类案件,先搞试点。

    三、对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制作格式文书,告知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双方签名。

     通过以上措施,使当事人对新民诉法对小额诉讼的规定有所了解,避免诉讼时因审判人员释明不到位而有所误解,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减少当事人因不知法而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