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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让湖北的农民工兄弟过个安心的春节

社旗县法院倾力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13-01-22 14:44:43


    “真是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拿到了赔偿款,多谢社旗法院的法官,这下我能过个安心年!”元月21日,已经是腊月初九, 家住湖北省谷城县的王刚(化名)从社旗县法院民一庭郭向前法官手中接过48000元的工伤赔偿款,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心情。

    家住湖北省谷城县的农民王刚2011年8月在郑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河南省社旗县某建筑工地的从事支楼梯模工作时,从架子上摔下来,致使腰部受伤,送往医院治疗后共花费医疗费14900元,经鉴定腰部构成十级伤残。2012年11月,王刚到社旗县法院起诉郑州建筑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社旗县法院对王刚的案件开通了农民工绿色通道。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郑州建筑公司缺席了开庭,原告王刚的家又远在湖北,遭此事故后家庭陷入困境,马上又临近春节 ,怎样争取在春节前案结事了,让王刚尽快拿到赔款,让远在湖北的农民兄弟安心过个年。承办案件的郭向前想了很多办法,如果缺席判决,被告若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春节前将无法拿到赔偿款,最后的办法还是能够调解结案。一方面她设身处地地为原告王刚着想,尽量使用电话沟通减少他来往的车旅花费,赢得原告的信任。另一方面她多次给郑州建筑公司的封贵董事长打电话,发短信,沟通案件,讲解处理对这类案件的法律规定,谈了农民工兄弟身体受伤之后生活的困顿,讲法析理,经过多次沟通,被告方也愿意调解。办案的郭向前法官在元旦的前夕给被告郑州建筑公司的封贵董事长发去了问候的短信,经过多次沟通,当郭向前法官把赔偿金额的详细计算的清单发当被告法定代理人封贵董事长手机上的时候,他看到社旗县法院是有理有据的依法办理案件,他被法官的认真、细心和诚意打动,原告王刚也做出了让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郑州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王刚各项赔偿金共计48000元。元月21日上午,被告郑州建筑公司的董事长封贵委托驻南阳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送来赔偿金,在法庭郭向前法官把赔偿金交到了原告王刚的手中。这时办案的郭向前法官总算舒了一口气,远在湖北的农民工兄弟总算不用再为案件来回奔波操心,终于能够过上一个安心的年。

    今年社旗县法院共审、执结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11起。为了因公受伤的农民工能够过上舒心的年,社旗县法院这把这些案件纳入到集中审理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中,快审、快结、快执,争取全部的春节前审、执结,让农民工兄弟春节前拿到赔偿款,过上一个安心的年。

  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张运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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