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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桥头法庭法官假日带病解民忧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01-28 10:01:05


   1月26日下午三点,桥头法庭法官杨明宣因患重感冒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正在诊所输液,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接通后,电话里传来一个律师惊慌失措的声音:“杨法官,不好了,晋庄镇陈建龙村那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双方上百人对峙,马上就要动手,你能不能赶快到那儿制止?”听到这个消息,杨明宣马上拔掉针头,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晋庄镇。

    路上,他沉思案情:本案中原告张某起诉与被告陈某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小孩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却各执已见,双方均要求小孩随自己生活,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将在广州市运营的厢式货车一辆分给自己,其他财产分给对方。经多次调解无效,法庭于2012年12月判决货车一辆及在广州市经营的儿童玩具摇摇车十三台归张某所有,摩托车、电视机、洗衣机归陈某所有,张某补偿陈某15000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陈某多次到张某家要求履行未果。

    三点半,杨明宣到现场了解情况:张某及父亲在广州经营生意,张某的母亲带孩子在家上学。陈某从娘家带三辆车到张某家拉东西并要求张某的母亲给付15000元,张家的亲属、邻居几十人到场制止,双方剑拔弩张,情绪近乎失控,陈某的代理人得知消息后马上通知法庭。

    杨明宣强忍头痛眩晕,制止了双方的吵闹,立即与远在广州的张某及双方代理人联系,并与陈某、张某的母亲分别沟通,直到天黑才把双方的工作做通。张某承诺1月28日将15000元汇至杨明宣帐户转交陈某,陈某从张家顺利将摩托车、电视机、洗衣机及随身衣物、陪嫁物品装车拉走。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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