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中午十二点半,我和法庭另一位法官邱涛为顺利找到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正在下乡的途中,电话铃声响起,接通后,传来了一个案件当事人宋某的声音:“杨法官,对不起,请你原谅,我不该说过分的话。我刚给我父母打过电话,他们也说对不起你,不该用那种态度对待你,我们已经完全信任你,我也想对你畅开心扉地说说我的想法。”因为还有送达任务还驾驶车辆,我们约定晚上再通话。挂断电话后,我感慨万千:只有用真情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法官的形象代表着法院的形象。
2013年2月初,桥头法庭受理原告刘某与被告宋某的离婚案件,宋某在浙江打工,我用电话和她联系,我说明了身份和事由后,宋某在电话中说:“你们法院都是些什么东西?你们又想和刘某串通起来害人,我的事不用你们管,我也不会回去,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之后,我再打电话她也不接。后来,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们到宋某娘家两次也未见到人。考虑到宋某父母已上年纪,下雨天可能不会外出,2月28日,我们再次来到宋某父母家。当我们踏着泥泞来到宋家说明来意后,两位老人叫嚷着推我们出门:“女儿已经出嫁,她的事我们管不了,别再来烦我们,你们法院的人能干什么好事?”站在门口,我对老人说:“这样的天,这样的路,谁不知道在家喝茶看电视舒服?你以为我们想来?如果不是为了你女儿的事,如果不是为想挽救她的婚姻维护她的权利,我们会三番二次地往这儿跑?”听了我的话,看着我们满腿的泥泞,宋父又把我们请进了门。进屋后,宋母站在门口狠狠地盯着我们。我们对宋父详细地讲解了法律关于送达的规定,但宋父坚持说已多年未和女儿联系,不知道女儿的电话和地址。我们又向他讲明了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将公告送达及缺席判决的后果,宋父仍说不知,期间,我将谈话过程记入笔录。宋父准备在笔录上签名时,宋母突然上前一把将钢笔夺下,不让宋父签名。宋父无奈地对我们说:“对你们说实话吧,我们全家看到法院的人就象看到仇人,以前我儿子离婚时,就被社旗法院害得妻离子散、人财两空,老婆子这样,你们也别见怪。”了解了情况后,我对老人说:“法院办案从来都是按程序、依法律、讲证据的,如果你们认为案件确实错误,或者有人为因素,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因为一人一事就这样片面地看人看事。别的不说,就咱们素不相识,通过这快一个小时的接触,你们认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其实,法院里都是和我们两个一样的人,都会依法办案、尽心做事的。”最终,宋某的父母也未在笔录上签名。从宋家出来,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又给宋某打电话,没想到这次她竟然接了电话,我说明情况后,宋某在电话里破口大骂:“你们有什么权力?你们凭什么不经我同意就到我父母家?”接着又骂了几句挂断电话。
到了晚上,宋某给我打来电话,再三道歉后,她向我了解了案情,把自己的意见向我说明,并把自己的详细地址用短信发给了我,表示等天睛让父母到法庭见我,开庭时一定按时到庭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