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优先配强人民法庭的人员。要本着宁亏机关不亏基层的原则,首先将人民法庭的在编人数进行统一调配,每个法庭至少要配备一个合议庭,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基本达到齐装满员;其次大幅度提升人民法庭成员的学历层次,对新招录人员中的高学历层次人员优先安排在人民法庭工作,让他们在一线经受各种磨砺,假以时日在司法服务中挑起重担;再次搭建助才成长的平台,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人民法庭的人员晋职晋级优先,对一些工作平平、能力一般者实行易岗交流,保证那些扎根在人民法庭的创业者有奔头、有前途。
二要物质保障重点倾斜。在完成人民法庭达标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克服经费困难,购置新式办公设备,淘汰人民法庭现有的老化设备。同时,给驻庭干警增加生活补助,标准以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并为人民法庭安装空调、宽带、有线电视、无线通讯等设施,提高人民法庭快速机动保障能力,营造一个以庭为家、栓心留人的环境。
三要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使人民法庭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法。
四要实施经常性的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庭的业务指导功能,专门成立业务指导工作组,定期深入各人民法庭进行业务指导,并健全审判长联席会议、案件集中研讨、庭审观摩评议等制度,使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