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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三项措施落实中院立案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4-15 09:01:54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工作会,对基层人民法院在新民诉法实行后立案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关的指导性意见,为此社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采取以下措施,积极落实会议精神。 

    一、及时召开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社旗县法院立案庭根据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迅速将各派出法庭依据法律规定可对案件享有先行受理的权利的会议精神传达给各法庭庭长,并由庭长负责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个人,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会后社旗县法院立案庭立即组织庭内人员集体学习,重点学习新民诉法中与立案庭工作有重要联系的条文,包括合同约定管辖、立案调解、督促程序、保全等。通过系统且突出重点的学习,保证了立案庭能够在今后有条不紊展开工作。

    三、完善立案工作制度,弥补现有制度不足。社旗县法院立案庭首先完善代理人诉讼制度,对公民代理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单位派员代理案件的,应审查代理人的工作证、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的工作证明,有效防止违法代理。其次针对以后诉讼中涉及新类型案件,如撤销权、公益诉讼、担保物权的实现、行为保全等案件需进行合议庭评议,并报相关领导和上级法院,做到慎重立案。最后是完善小额诉讼的受理和释明告知的工作,在诉讼须知栏内增设小额诉讼须知材料,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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