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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法庭与桥头法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发布时间:2013-04-18 15:36:27


    4月16日下午,在刘明汉庭长的带领下,城郊法庭全体人员一起前往桥头法庭相互学习。到达桥头法庭时,杨明宣庭长、邱涛等热烈的欢迎了我们。随后,就他们的办公环境,杨庭长带领我们参观并做了详细的介绍。当介绍到他们的厨房时,我们庭长还开玩笑的说,这个厨房应该更名为“廉政食堂”,寓意不给当事人创造请吃饭的机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刘庭长的幽默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也为随后的相互学习奠定了良好的氛围。

   总体来说,此次相互学习,收获颇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进入桥头法庭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块黑板,上面详细的记录着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下面一栏写着当天人员的出勤情况。小小黑板,几句话语,却起着不容小视的作用,它让前来寻求帮助的群众对庭里的情况一目了然,避免了到庭后找不到人又不知如何联系的情况,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

   二、在杨庭长的办公室内还有一块小黑板,上面清楚的写着近期需要开庭案件的具体日期及原被告姓名。将工作的具体安排摆放在显眼的位置,避免工作人员因事忙忘记开庭时间,也提醒各个案件的主审人员做好庭前准备,对案件做到心中有数。

    三、庭里的工作除了处理各类案件,还有很多琐碎活,例如签到、学习记录、装卷等。如果这些事情全都放在后勤一个人的身上,难免会手忙脚乱,忙中出错。因此刘庭长实行个人负责制,将各项工作分配至个人,谁的工作就是谁的,出现问题就谁负责,这样不仅可以合理分配人力资源,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就调解案件时应注意的说话技巧,刘庭长说,我们既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官架子,让人望而生畏,也不能过于亲切热情,让人无所畏惧。中间的尺度要把握好,既要让当事人知道你的权威,又要让他对你产生一种信任感,这样在调解很多案件时就可以水到渠成,提高调解率。

   总而言之,此次前去桥头法庭的相互学习,有利于我们两庭之间的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促使我们共同进步,便于以后工作的更好开展。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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