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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夫妻难聚首 抚养权争夺见真情

  发布时间:2013-04-23 08:46:44


 离婚官司闹上公堂为争夺抚养权,夫妻吵闹,互相指责已司空见惯,可在社旗县法院桥头法庭巡回审判点却发生夫妻二人抱头痛哭,互道对女儿真情的一幕。

 周某与宋某1996年登记结婚,1997年生育一女,原本恩爱和睦的小两口,却因一场飞来横祸劳燕分飞。2004年周某去大同煤窑打工,下井时因安全设施老化,不幸摔了下去,经抢救,周某保住了性命,却因截肢,永远失去了右腿。

 周某出院后,周某的两个姐姐和宋某共同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用工方赔偿的20余万赔偿款由周某的两个姐姐支配。宋某因忍受不了家庭贫寒,生活无望,于2006年离家出走,在外打工至今。原指望在外打拼改变贫寒的生活,却不料灾难再次降临,宋某离家后就身患重病,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却不足以支付自己的医药费。

 2013年3月,宋某因同周某长期分居已无夫妻感情,一纸诉状将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周某的夫妻关系,婚生女儿由自己抚养。社旗法院桥头法庭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周某截肢行动不便,专门到周某家中了解情况并送达相关文书,周某明确表示同意与宋某离婚,但女儿应由自己抚养。

 2013年4月18日在晋庄镇巡回判点,周某和宋某在分别七年后第一次见面,在法庭上两人均同意结束这段已没有感情的婚姻,但在女儿的抚养权上双方各不相让。经庭审查明,宋某出走后女儿一直同周某生活,父女两人相依为命,女儿成了周某唯一的精神寄托,为了使女儿减轻母亲出走所造成的伤痛,周某费尽苦心极力开导,把平时鼓励女儿的话都写在笔记本上,七年的积累化成了厚厚的七本笔记,宋某看着一句句父亲对女儿的真情,感动的抱头痛哭。

 经法庭主持调解,周某同意与宋某离婚,宋某同意女儿继续跟随周某生活。由于女儿现在正上高中,学习压力大,易产生情绪波动,暂不同女儿见面,待女儿上大学后,再同女儿相见。为缓解宋某对女儿的思念之情,周某定期将女儿的照片邮寄给宋某。考虑到宋某如今生活困难,周某不再要求宋某支付抚养费,待宋某生活状况好转后,再让她补偿对女儿的亏欠。

 达成调解协议后,周某和宋某各自抱头痛哭,虽然这段失败的婚姻已无法挽回,但双方对女儿的真情着实让人感动。

社旗县人民法院 邱涛 侯菲

 

责任编辑:社旗法院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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