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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力推进涉党政机关执行 退休教师十年心事了结

  发布时间:2013-06-26 16:54:21


“多谢法官,多谢法院,呵呵,我十年来的一块心病总算是去了”! 6月25日下午 ,退休教师张卫国从河南省社旗县法院执行法官张文增手中领取9000元执行款时难掩激动的心情,为了讨要这笔欠款他整整等了十年。

   家住社旗县太和镇的张卫国老人原为太和镇初中教师,2002年6月份太和镇初中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时为本校教师的张卫国借款7895元,约定利息为年息1分5厘。2004年3月,经当时校长贾某及学校会计核算,太和初中连本带息应给张卫国9968.5元。期间张卫国因急用钱,多次向太和镇初中请求返还该笔借款,一直到2008年张卫国退休,太和镇初中仍未归还该笔欠款。2011年5月万般无奈的张卫国起诉到社旗县法院要求返还该笔欠款和利息,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社旗县太和初级中学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胡根奇借款本金7895.5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 2011年12月张卫国向社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社旗法院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社旗县太和乡初级中学因历史原因等背负多项债务,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的办公楼不能查封,财政专项资金不能冻结,可执行能力非常薄弱。而申请人胡根奇已年逾65岁,身体不太好,这笔欠款成了张卫国的一块心病,他食不甘味,也多次来院反映要求尽快执行。

    2013年5月社旗县法院开展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专项结案清理活动后,张卫国的案件迎来了转机。社旗县法院执行局张文增局长张局长非常重视此案,多次到县教育局将案件情况与相关领导进行协调,。在张文增局长努力下县教育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执行中,张局长积极宣讲最高院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专项结案清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向学校及教育局领导释明配合与不配合执行的利弊得失。同时也从学校经费紧张、因历史原因背负不少债务及申请人系原该单位职工的角度等方面做申请人思想工作,让胡根奇了解学校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使其对学校情况理解。张局长尽力做到沟通公正、耐心、平和,使得双方相互谅解、互相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因张卫国另欠太和镇初中2000元债务,故双方达成学校一次付给张卫国9000元的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一场十年的债务终履行完毕,达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的效果。

责任编辑:社旗县法院宣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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