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旗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十分重视涉军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断增强司法拥军的能力和司法服务的水平。
一是成立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林副院长任组长,指导涉军审判工作的开展,并指定了相对固定的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负责审理涉军案件。
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军维权工作。坚持“实体平等,程序优先”的原则,注重程序上的方便快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今年三月份,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军离婚案件,原告陈某系云南省普洱市消防支队现役军人,其诉求最终得以实现。
三是开辟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宣判、执行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宣判、快执行,全程跟踪问效。
四是为军人军属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涉军案件立案窗口;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决定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开设军人军属咨询热线、电子邮箱,向入伍新兵和军属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为军人及军属提供诉讼指导,提示相关诉讼风险;加强与军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军方意见。
五是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
联系人:吴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