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县域经济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社旗县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实施方案。社旗县人民法院作为这一活动的主要参与部门,为充分发挥好自身在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方面的职能优势,迅速确定出一系列工作措施,及时、全面、深入地参与到该项活动中。
一是依托已经挂牌运行的金融审判庭大力开展金融审判工作,在审判力量、审判保障、审判服务等方面向农信社倾斜,对辖区农信社起诉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在执行局设立专门的农信社贷款案件执行小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专门负责辖区农信社清收贷款案件的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确保农信社清收贷款案件的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效果。
三是为农信社收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对农信社清收贷款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符合缓交或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一律缓交或减免诉讼费,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让农信社预交执行费用,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提高专项执行活动的威慑力和实际效果。
四是派出金融法庭的法官深入辖区农信社,帮助农信社排查、清理需要依法起诉的贷款底数,指导依法起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依法收贷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从辖区农信社收贷案件中及时总结、发现农信社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农信社规范经营活动,提高放贷质量、收贷能力,规避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