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社旗法院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工作主题,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8月底,适用普通程序结案266件,陪审员陪审257件,陪审率为96.62%。
一是新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解决“任而不用”问题。去年,针对原来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党政领导干部和在职人员所占比例较大,没有充裕的时间保障参审的现状,社旗法院把人民陪审员的重新选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按照组织程序报请县人大常委会重新任命一批人民陪审员,有的放矢地在每个法庭所在辖区任命2名人民陪审员,保证了相对固定的参审工作,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46人。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解决“用而不多”问题。明确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低于60%,高于上级法院考核指标。1-8月份,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57件,陪审率达96.62%。
三是保障权利,积极支持,解决“陪而不审”问题。强调同等权利,保证人民陪审员真正行使审判权,大胆放手,热情支持,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案件合议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息诉罢访、参与执行的优势作用。
四是规范管理,落实待遇,解决“不安心”问题。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及参审程序,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做到管理精细;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赠送法律书籍和报刊,邀请其参加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以“充电”提升“内功”;对人民陪审员有关经费和补贴做到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不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对优秀人民陪审员落实奖励措施,增强其身份认同感,增强参与陪审的动力。
联系人:张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