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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五项措施努力提高小额诉讼的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3-10-17 15:28:37


 为了更好的执行《新民事诉讼法》,落实《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精神,社旗法院全体审判人员在深入学习新法的同时,能不断开拓思维,积极应对小额诉讼案件。创新机制,在严格保证小额诉讼审判结果公平正义的同时,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审判的效率和质量。

    一、不断学习诉讼知识,加强法律素养。社旗法院定期组织审判人员集中学习《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尤其强调要重视各个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针对学习中遇到的疑惑,法院领导会组织大家探讨交流,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

    二、广泛开展基层走访,搞好法律宣传。法院领导带领审判人员走基层,访企业。不仅通过宣传小额诉讼的法律知识,使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法制宣传给他们带来的温暖,更能使群众认识到小额诉讼的方便快捷,而且在向当事人送达案件通知书或者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的同时印发《小额诉讼须知》。

    三、简化起诉受理程序,推行灵活方式。鉴于基层群众文化水平较低等原因,推行原告向法庭起诉可以口头方式,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即时立案。在开庭前以电话的方式询问当事人是否放弃答辩期间和举证期限,对于放弃上述权利的,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意见毫无延误的确定开庭日期,并且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在晚间、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里进行开庭审理。

    四、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调解贯穿诉讼。一方面,充分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调解可在庭前、庭审、庭后各个环节中进行,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诉讼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并与小额诉讼的价值取向形成统一。不仅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而且使小额诉讼的方便快捷得到充分体现。

    五、杜绝滥用小额程序,控制程序转换。严格审查小额诉讼申请,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绝不受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和进行恶意诉讼,浪费司法资源,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对于法院审理的小额诉讼案件,在向一般简易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的转化过程中,严格秉持审慎态度。

联系人:詹兴合

责任编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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